悠閑的運動—高爾夫球
“高爾夫”是荷蘭文的音譯,它起源于蘇格蘭民間,形成于十四五世紀,流行于美國、日本及英聯(lián)邦諸國。
高爾夫球場大小無統(tǒng)一標準,一般都設在風景優(yōu)美地區(qū)或公園的草地上。占地面積約50公頃。場內(nèi)掘有9個或18個洞穴,各個洞穴之間首尾銜接著球道,長度在200一500米不等。每個洞穴的起點到終點之間有開球區(qū)、通路、障礙物和平坦的草坪。
計分方法有兩種,一種是賽所有洞穴的總擊球桿數(shù),少者為勝;另一種是賽每個洞穴的擊球球數(shù),包括相等數(shù),以擊球少、洞穴多者為勝。
高爾夫球運動由于占地面積大,建設成本高,器材也很貴,世界上普及這項運動的國家并不多。近年來,我國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珠海等地相繼開展這項運動。1987年第六屆全運會上列為表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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