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風口已至,競猜APP涉嫌賭博?|一周說法
原標題:電競風口已至,競猜APP涉嫌賭博?|一周說法
《一周說法》欄目由游戲葡萄與諾誠律師聯(lián)合主辦,欄目將對每周游戲行業(yè)的法律資訊進行匯總點評,并提供每周法律TIPS,為讀者提供最及時、最專業(yè)的游戲圈法律資訊。
隨著電子競技賽季比賽的增多,游戲平臺、第三方平臺、直播平臺等大量平臺均上線競猜項目。但伴隨著電競賽事的逐步興盛的同時,競猜APP涉賭案件亦不時出現(xiàn)。諾誠律師團隊談談游戲競猜平臺的法律風險。
一、競猜道具
目前,市面上的各平臺的競猜道具各不相同,最常見的有:免費贈送積分競猜模式、投入游戲道具競猜模式和充值虛擬貨幣競猜模式這三種模式。
(一)贈送積分競猜模式
積分競猜模式中,用戶用于競猜的籌碼并非直接充值獲得,而是通過完成某一個既定的行為免費獲得相應的積分,積分可用于競猜投注。如錦鯉賽事中,用戶用現(xiàn)金充值購買優(yōu)惠券,則根據(jù)現(xiàn)金金額贈送等值的魚苗,用魚苗進行投注。
這類充值贈送的競猜籌碼,法律上爭議比較大,實務中可能會參照虛擬貨幣管理。
(二)虛擬道具競猜模式
用戶使用《CS:GO》、《DOTA2》等游戲里可以交易的虛擬飾品或者游戲皮膚進行競猜投注。
(三)虛擬貨幣競猜模式
用戶充值在某個平臺上直接充值,從而獲得相應的虛擬貨幣,如(100RMB=100虛擬貨幣),用戶可以使用虛擬貨幣進行下注。
二、競猜模式
電競競猜玩法多樣,常見的有“猜輸贏”、“猜?lián)魵⑷祟^數(shù)”、“十殺”、“一血”、雙方分差、游戲時長大小等競猜項目,一場比賽可能有10幾個競猜點。
用戶在電競賽事開始前,對對局結果進行預測,并根據(jù)一定的賠率進行下注。賠率是平臺根據(jù)選手某一時間段內(nèi)取得的成績(勝負結果),經(jīng)過計算得出的一種可以體現(xiàn)參賽雙方邏輯關系的一組數(shù)值,賠率與中獎概率是反比關系。
比如當A戰(zhàn)隊與B戰(zhàn)隊比賽,某個平臺公布的賠率是A勝3.5,B勝1.5,那么如果你投注100籌碼猜A勝,如果比賽結束后確實A勝的話,你可以獲得350籌碼;如果你投注100籌碼猜B勝,比賽結束后B勝的話,你可以獲得150籌碼。
三、競猜獎勵
(一)游戲道具
用戶競猜賺取的為游戲飾品等游戲道具,不能直接在平臺上兌換真實貨幣。VPGAME、火貓直播等網(wǎng)站上也都有類似的免責聲明,表示所獲飾品均不能兌換人民幣,用戶只能兌換相應價值的商品或者游戲飾品。
不過,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或者道具商人,可將競猜獲得的游戲飾品或皮膚反向兌換為現(xiàn)金。常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有C5GAME、IGXE等。此外,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銀商亦需要賺取一定的差價,屬于“抽傭金”。
(二)實物獎勵
競猜所得的道具,有些平臺雖不可直接兌換為現(xiàn)金,但可兌換為實物獎勵。如在火貓平臺虛擬貨幣“貓豆”在其神秘商城中,可以兌換100元-500元的話費充值卡、購物卡或者Q幣、蘋果充值卡等物品。
(三)變相兌換現(xiàn)金
平臺不直接兌換現(xiàn)金,但通過兌換實物、收購實物功能變相實現(xiàn)兌換現(xiàn)金。如在錦鯉賽事中,用戶以魚苗為籌碼,競猜比賽輸贏、大小分等,純粹依靠博弈定輸贏,并根據(jù)輸贏結果獲得一定額的錦鯉分。平臺與用戶簽署《黃金兌換協(xié)議》及《黃金回購協(xié)議》,用戶使用錦鯉分兌換黃金時,同時提供回購黃金服務,變相實現(xiàn)了游戲道具與現(xiàn)金的兌換。
具體模式見下圖:
四、競猜游戲的法律風險
(一)積分兌換商品,并通過第三方兌現(xiàn)
參考案例:玩家可以通過人民幣充值到“冒險島”軟件中兌換玩轉盤奪寶所需要的“海螺”,然后玩轉盤奪寶,每轉動一次轉盤都需要消耗1個海螺,然后轉盤上對應的賠率有0、1、2、5、10,在“冒險島”里邊有設置商城,玩家所擁有的海螺可以在商城里邊兌換手機話費充值卡、京東購物E卡、天貓購物卡、Q幣、愛奇藝會員卡等商品,如果玩家不要商品,那玩家所兌換到的商品也可以通過其他渠道兌換成現(xiàn)金,不過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例如玩家用100個海螺兌換了100元的手機話費充值卡,但是玩家不需要這個商品,那玩家就可以通過一個叫“寄售寶”的程序,把100元的手機話費充值卡兌換成95元現(xiàn)金,手續(xù)費是5元。
解讀:游戲積分直接通過玩家充值獲得,使用積分在游戲中下注,輸則沒收全部下注的積分,贏則雙倍獲得積分。積分可兌換為手機話費充值卡、京東卡等商品,這些商品可通過第三方軟件兌換為現(xiàn)金,若該第三方軟件是平臺開設,或平臺與其有合作,那平臺將涉嫌開設賭場。
(二)平臺招募代理商,進行虛擬道具兌現(xiàn)
參考案例:賭博網(wǎng)站“聚寶箱”先后設立了不同的數(shù)字競猜游戲供玩家賭博,網(wǎng)站接受玩家以虛擬道具進行賭博投注,同時也接受玩家使用虛擬道具進行兌換實物獎品、虛擬獎品。由“聚寶箱”賭博網(wǎng)站直接向玩家出售虛擬道具,供玩家賭博作籌碼使用。公司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先后招募十余家“淘寶合作商”,專門從事“聚寶箱”網(wǎng)站虛擬道具的銷售、回收和兌現(xiàn)。
因賭博網(wǎng)站在市場上的虛擬道具過剩,指派人員到河南招募三名“操盤手”,用三個月的時間回收賭博網(wǎng)站的虛擬道具,保證賭博網(wǎng)站虛擬道具的價值。解讀:本案中平臺向某寶代理商出售虛擬道具,淘寶合作商高價賣給玩家,再以低價回收玩家手中的虛擬道具。平臺另安排人員回收平臺虛擬道具,實現(xiàn)了虛擬道具與現(xiàn)金的流轉,構成開設賭場罪。
(三)平臺直接具有提現(xiàn)功能
參考案例:藍翔奪寶游戲中,游戲頁面有一些關于游戲的介紹以及充值、提現(xiàn)等按鈕,想要玩這款游戲先要進行充值,游戲賬戶上就會顯示相應的游戲積分,然后使用這些積分進行下注。下注的玩法包括猜大小、單雙以及具體的尾數(shù),如果猜中了系統(tǒng)就會根據(jù)下注情況雙倍奉還,如果沒有猜中,系統(tǒng)就會將下注的積分全部扣除,如果玩家贏了積分不想玩的時候,可以點擊游戲界面的提現(xiàn)按鈕進行提現(xiàn),那游戲里面的積分就會按照一比一的兌換比例轉換成人民幣到玩家微信零錢里面。
解讀:玩家充值后獲得游戲積分,使用積分在游戲中下注從而產(chǎn)生輸贏,使用提現(xiàn)功能將積分兌換為現(xiàn)金,實現(xiàn)了完整的賭博過程,涉嫌開設賭場。
五、合規(guī)建議
對于競猜APP而言,若平臺幫助用戶轉移競猜所得物品,平臺或涉嫌開設賭場。故諾誠團隊提出以下幾點合規(guī)建議:
1、禁止用戶直接投入現(xiàn)金或虛擬貨幣進行投注。
構成賭博的前提之一是使用法定貨幣直接購買,或者購買虛擬貨幣后再購買競猜資格。目前,市面上的方式有:
(1)在用戶付費購買某種商品時贈送競猜資格。
(2)通過做任務免費贈送競猜資格。
2、競猜獲得的物品不能直接兌換為現(xiàn)金。
(1)反向兌換是判斷競猜平臺是否涉賭的核心條件,平臺不得存在的虛擬道具反向兌換功能或間接反向兌換功能。
(3)平臺負責人、高管、員工不得主動與銀商合作,指導、放縱銀商收售、回購平臺的虛擬道具。
3、防沉迷設置
(1)設置每日每局用戶競猜投注籌碼上限,防范用戶沉迷競猜游戲。
(2)設置用戶每日充值上限,并在商城增加“理性消費”的提示。
六、寫在最后
競猜平臺是否涉賭主要看競猜道具如何獲得以及能否直接或變相變現(xiàn)。競猜平臺應把握紅色底線,合法合規(guī)運營,防范刑事風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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